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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职工退休后依然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来源:郝洪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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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于2007年1月到某公司处从事技术员工作,于2014年5月在该公司办理退休手续。工作期间徐某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并且每周六都加班,但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且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安排带薪年休假。

退休后徐某要求企业支付其在职期间的加班费、防暑降温费、以及带薪年休假工资,但企业不予理会。后徐某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其在职期间的加班费、防暑降温费、以及带薪年休假工资。

           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该案以调解结案,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徐某13000元了结此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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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郝洪超
  • 执业律所: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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